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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2025-04-02 09:43     (浏览量:)

第一章 总则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骨干力量,必须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积极服务同学,维护集体利益,在思想、学习、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为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学生干部综合素质与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学生组织服务同学助力学院发展的作用,打造纪律严明、能力突出、服务高效的学生干部队伍结合我院学生干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学生干部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学习党的理论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德作风优良: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乐于奉献,敢于担当,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3.工作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及创新意识,能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4.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主动参与学生会活动,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集体安排。  

5.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良,无挂科记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或违法记录。  

6.生活作风健康: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崇尚文明生活方式,树立学生干部良好形象。  

第三章 例会

本章规范例会的类型、流程及纪律要求,通过定期会议保障工作部署高效落实,强化团队沟通与协作。  

1.例会类型:全体例会(每周星期一中午12:20)、组织例会(各组织自行开展)。  

2.参会要求: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或旷会;请假需提前申请并备案;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会议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会上不允许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后及时将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至各班级和各学生组织全体成员知晓

3.纪律处罚:无故缺席者按次数累计,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劝退处理。

第四章 值班

本章细化值班安排与行为规范,确保日常事务有序开展,维护学院工作秩序与学生干部形象。  

1.根据要求,学生干部需到学工组老师办公室值班,协助老师处理日常事务及办公室卫生打扫;

2.值班时间为工作日8:00-11:50,14:00-17:50,值班地点为生科楼三楼学工组老师办公室,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并签到,未签视为缺勤,不允许迟到早退;

3.换班时间与上下课同步,尽量在下一班值班人员到岗后再换班;

4.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完成老师交代的工作或者任务,不可敷衍了事,出事故要敢于负责,不推卸责任;

5.进办公室值班要保持精神饱满,心态良好,注意仪容仪表,不允许穿拖鞋、背心,不允许长时间玩手机、戴耳机听音乐,不允许在办公室吃零食吃饭,接打电话到办公室外,见到老师主动问好,对待老师来客来电要礼貌应答,若老师外出要向来客解释清楚,若无工作可带书学习;

6.若有事不能前去值班,需提前向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学工组老师提前请假,并说明具体原因,获得批准后才可不前往办公室值班。

第五章 请假

本章明确请假流程与代班规则,平衡工作纪律与个人需求,确保任务执行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请假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请假必须事出有因,在理由正当、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请假;

2.请假必须根据程序进行,部长请假要向主席团成员以手机短信或者电话的形式进行请假若有重要活动特殊通知由老师把关人员请假,则需以电话形式提前相关责任老师请假;干事需要以手机短信或电话的形式向部长请假。

3.请假必须提前,会议最少提前半个小时完成请假手续,若有大型活动必须在人员安排公布当时一个小时之内向活动负责人反映并根据实际安排告知可否请假,如不可请假则需要当事人自行寻找其他学生组织成员没有被安排工作者代替工作。

4. 未获得批准、请假时间与规定不符、请假理由不正当等一些不正常请假的导致未到的情况视为旷到。

第六章 招新与培养

本章规范人才选拔与培养机制,通过分阶段培养计划提升干事综合能力,为院学生组织持续发展储备力量。  

1.各部门要提前根据实际需要和部门未来职能发展方向制定好本部门招新计划并提交部门招新计划,共同制定学生组织整体招新计划。

2.各组织统筹对本组织各部门新干事进行素质培训和职能培训。

3.各部门应定期对干事进行考核,考核具体事项根据学生组织年度工作安排进行。

4.培养体系

基础阶段:学习制度与工作规范;

实践阶段:参与活动策划与执行;

提升阶段:独立承担项目并竞选骨干岗位。

第七章 工作制度

本条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涵盖学生干部选拔、培养、考核全流程,注重规范性与可操作性,旨在打造一支高效、务实、创新的学生干部队伍。

1.各级学生组织每学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各部门在学期初拟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学期末提交总结报告。

2.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性质,确定职能范围,制定好本部门工作规范,踏实做好本部门本职工作,并不断创新,开辟出符合本部门性质的新职能。

3.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开展活动有方案,活动结束提交活动总结、新闻稿(活动方案提前3天提交至学工组老师,方案确认无误后才能开始实行)。

4.各部门组织开展活动、开展工作、作出各项规定终极目的是服务同学,一切以保护同学的利益为原则,同时也要求可操作性、合规合法性、便捷性、全面性,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必须热情、耐心。

5.承接老师活动安排,参加学校、学院讲座、校外活动等活动负责人员提前做好人员安排工作并做好组织集合等,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到场,并维持好纪律,树立生科院良好的形象。

6.学生干部需要参加的活动要做好考勤记录,并将记录结果交至办公室。

7.各部门要认真负责的完成学工组老师、上级组织、主席团所分配的工作,不得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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