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门类:医学 专业代码:100701
一、培养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反思精神、创新意识,具有扎实的药学学科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能够在药物研发、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管理等领域,从事药物发现与评价、药物制剂设计与制备、药品质量标准研究与质量控制、药品管理以及药学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具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要求五年左右的毕业生,能在药学专业领域达到以下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1:具有药学专业领域所需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医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系统掌握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等药学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受到各学科实验技能、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
培养目标2:具有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具备从事药品研发、生产、流通、管理、质量控制和药学服务等工作的基本能力;
培养目标3:具备团结合作精神、人际沟通交流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培养目标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基本方法;熟悉国家药事法规、政策,了解当代药学及相关学科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具有国际化视野,熟练应用1门外语;
培养目标5: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社会责任感和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能够在药学工作岗位中履行责任。
二、毕业要求
通过本科阶段学习,毕业生应达到如下的毕业要求(能力):
三、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持矩阵
四、学制与学分
基本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在校修读年限3-6年,总学分160。
五、学位授予
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六、主干学科
药学主干学科主要包括药学、化学、生物学。
七、专业核心课程与学位课程
1. 专业核心课程: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药事管理学等。
2. 学位课程: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事管理学。
八、实践性教学环节
主要包括专业综合认知实习、第二课堂与创新创业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专业综合认知实习在第4学期进行,4学分;毕业实习在第7学期进行,12学分;毕业论文(设计)在第7-8学期进行,10学分,第二课堂与创新创业实践在第1-7学期完成,6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共32学分。
九、毕业的学分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的学分要求:毕业最低学分160学分,其中必修127.5学分;选修32.5学分。
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湖北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