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门类:工学 专业代码:08250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目标坚持立德树人,实施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推进全员、全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方案,落实思政教育任务,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掌握环境自然科学、环境技术科学和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基础知识,具备环境科学理论和技能应用潜力,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能在政府、企业与科研单位等环境保护及相关领域从事教育、研究与开发、工程设计、咨询和管理等工作,特别是掌握环境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能力,具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学生毕业5年后,预期达到以下培养目标:
目标1:具有从事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工作所需自然科学知识、管理知识与经济决策方法,掌握环境科学与技术的基础原理,掌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目标2:具有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具备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理论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复杂问题的基本能力;
目标3:具有团队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与交叉学科和不同文化背景人员进行交流与合作;
目标4:具有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创新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能够通过继续教育或自主学习,更新和调整知识体系和能力;熟悉国家环境科学与工程及其产业的相关方针政策、知识产权及有关法规,了解当代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行业最新发展动态;
目标5: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在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实践中理解并履行责任。
二、毕业要求
通过本科阶段学习,毕业生应达到如表1所示的具体要求(能力):
三、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
四、学制与学分
基本学制4年,允许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在校修读年限3-6年,总学分162。
五、学位授予
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六、主干学科
主干学科:环境自然科学、环境技术科学、环境人文社会科学。
七、专业核心课程与学位课程
1.专业核心课程:环境科学专业导论、环境生物学、环境化学、环境监测、水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环境统计学、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质量评价。
2.学位课程:环境监测、环境生物学、环境化学、水污染控制工程。
八、实践性教学环节
1.军事训练第一学期进行,共2周,2学分;
2.思政课综合实践第三学期进行,共2周,2学分;
3.课程综合实习、专业认知实习、生产实习第六学期进行,共26周,26学分;
4.毕业论文第八学期进行,共12周,6学分;
5.第二课堂与创新创业实践在第一至第七学期完成,共6学分。
九、毕业的学分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
1.毕业的学分要求:毕业最低学分165学分,其中必修141学分,选修24学分;
2.学位授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湖北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