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励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包括:
1、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县级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额度为8000元。
3、学校奖、助学金:
①学业奖学金(300―2000元/年人);
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500元/人);
③学习及科技竞赛奖:对获省级及省级以上突出奖项的学生,将按不同类别与等级给予10000元以内不同额度的奖励;
④贫困生就业资助与奖励:(500-2000元/人);
⑤勤工助学:学校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
⑥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校期间本人或家庭因遭遇自然灾害、患病住院、意外伤害等情况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学校给与一次性临时资助;
⑦其它奖励:优秀学生奖、优秀干部奖、优秀团干奖、优秀团员奖、社会实践优秀奖、勤工助学优秀奖及经学校批准的其它个人奖励等。
4、生科院“生科之星”校友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