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农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姜益泉 陈 敢
成员:李长春 王有宁 黄惠利 郭晓帆 刘 牛
袁 玲 周 泳 张正茂 郑 操 杨永进
章爱群 李杏妮
工作组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审查、考核、公示和上报等工作。
二、具体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条件
除严格按照《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16〕19号,以下简称《办法》)中的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和学校《通知》执行外,对于申请转出生科院的学生,生科院将组织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每个专业根据考试成绩取前面名次(注:转出人数不能超出各专业人数15%)转出生科院;生科院院内转专业不作其它要求,按照学校规定时间递交院内转专业申请即可。对于拟转入生科院的其它学院的学生,符合《办法》中的转专业条件和其它转出学院领导签字同意,生科院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转入,不组织单独考试(注:转入人数不能超出各专业人数20%)。
(二)转专业程序
严格按照《办法》中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学校《通知》执行。
1.从生科院转出。①报名登记。11月13日至17日,学生持《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以班级为单位到生科院办公室SK407报名。②审核与考试。11月20日至11月24日,生科院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2023级转专业考试,考试课程为《高等数学》,考试时间暂定11月20日晚上7:00--8:30,地点(暂定SK409)。③确定转出学生名单。生科院根据转专业考试成绩,按照得分高低及转出比例要求(注:转出人数不能超出各专业人数15%),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并在《申请表》上签署转出意见。11月26日前生科院将学生的《申请表》(一式三份)发还给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④拟转入学院审核。11月27日至12月1日,学生持生科院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到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签署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
2.由其他学院拟转入生科院。按照《通知》时间节点,对于拟转入生科院的其它学院的学生,符合《办法》中的转专业条件和其它转出学院领导签字同意,生科院对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转入,不组织单独考试(注:转入人数不能超出各专业人数20%)。根据审核结果,在本学院网站主页上对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12月15日前),为期三天。
3.生科院院内转专业。生科院对于院内转专业不作其它要求,按照学校规定时间(11月17日)递交院内转专业申请,由生科院审核推荐,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三)转专业学籍管理
严格按照《办法》中的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学校《通知》执行。
1.转专业考核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转专业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
3.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库及学生档案中。学生转专业以前所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内容相同、学时学分一致,考核合格的成绩和所获得的学分,可做免修认定,其他课程可作为跨学科专业选修课予以认定。学生未修转入专业已开设的课程,须跟下一年级补修。专业课补修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公共必修课补修由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名单后交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安排学习和考试。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712-2345281
邮箱::hgjwbgs@hbeu.edu.cn
咨询电话:0712-2345490 尹老师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农学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