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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0-11-02 08:10     (浏览量:)

根据《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1619号)制定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农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农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 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姜益泉

成员:范晓清、田春元、李长春、郭晓帆、王有宁、谢志兵、刘牛、胡超、郑操、张正茂、章爱群、卢磊、黄梦甜

2. 工作组职责

工作组具体负责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农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审查、考核等工作。

二、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农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织实施细则

1. 转专业条件

除严格按照《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1619号)中的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和“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执行外,对于转出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农学院的学生,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农学院将组织单独考试,学生需要考《数学》考试,每个专业考试成绩取前面名次(注:转出人数不能超出本专业人数15%,不含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在通过其他学院考核并同意转入的条件下,才可以转出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农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农学院院内不同专业之间转专业不作特殊要求。对于拟转入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农学院的学生,只要符合“湖工教字【201619号”中的转专业条件和转出学院签字同意即可接受,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农学院不再组织单独考试(注:转入人数不能超出本专业人数20%,不含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关爱和激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06号)要求,对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转专业计划进行单列,该类学生除不需参加转专业考核外,其转专业基本原则与正常学生一致,符合要求学生须另外填写《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转专业资格申请表》。

2. 转专业程序

严格按照《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1619号)中的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执行。(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考核时间与地点。)

报名登记。(112日至6日)学生持《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疫情防控一线子女需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转专业资格申请表》(附件6)一式两份,以班级为单位先到生科院办公室SK407报名,参加生科院组织的审核,由生科院在申请表上签署是否同意转出意见。

1112日至18日)学生持《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转专业资格申请表》到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签署是否同意参加转入考核的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将一份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交到拟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备案,另一份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留存,待考核结束后填写内容,疫情防控一线子女不需参加考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得接受报名。

3. 转专业学生管理

严格按照《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1619号)中的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执行。

(一)转专业考核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有虚报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一律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转专业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

(三)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库及学生档案中。学生转专业以前所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内容相同、学时学分一致,考核合格的成绩和所获得的学分,可做免修认定,其他课程可作为跨学科专业选修课予以认定。学生未修转入专业已开设的课程,须跟下一年级补修。专业课补修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公共必修课补修由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名单后交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安排学习和考试。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712-2345281,邮箱:hgjw@hbeu.edu.cn

咨询电话:0712-2345490 黄老师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农学院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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