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湖北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加强复试组织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规范复试过程,深化信息公开,强化执纪监督,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切实提高招生复试管理服务水平。
(二)坚持质量优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做到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放在第一位,统筹考虑后勤保障和人才选拔实际需要,充分体现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周密性。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订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二)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三)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
(四)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见学校研究生工作处官网发布的《湖北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学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复试名单见附件1。
四、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参照学校招生简章中本院专业目录对外公布数,待上级部门计划下达后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需要做适当调整。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方式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100分,包括英语口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部分,主要通过现场测试、问答、交流等形式,加强对考生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及德智体等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
1.英语口语(权重30%)。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及英语综合能力,主要包括英语自我介绍、日常对话、专业外文新闻及文献等。
2.专业知识(权重40%)。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题并回答。内容主要涵盖农业生产的基本规律、概念、理论、方法和技术等专业知识。
3.综合素质(权重30%)。综合素质由考官根据考生的材料随机提问,综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实践经历、心理健康状况等。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需加试专业基础,以笔试方式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上午9:00。
(二)复试地点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场设在湖北工程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SK624室。
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详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后续发布的相关调剂公告。
七、复试流程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复试现场将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需提前1小时到达湖北工程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SK622室,提交审查资料。学院复试资料审核小组在复试之前审核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审查材料包括:
1.考生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学籍证明)
4.《湖北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信息表》
5.诚信复试承诺书
6.思想政治与品德考察材料
考生还可提供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复试时核对原件,并上交一份复印件。具体要求参看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发布的《湖北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相关附件要求。
(二)考生候场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生命科学技术学院SK622室抽签并候考,候考期间将手机等电子产品放入指定位置保管。
(三)考生复试
按照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引导完成安检、人脸识别、人证比对后,至SK624室进行复试。
复试内容依次进行英语口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面试,由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结束后,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有序离场。
八、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
复试成绩=英语口语(30%)+综合面试(70%),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录取规则
1.按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录取。同批次按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考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该名额可按录取办法递补录取。
(三)不予录取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四)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后在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中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需改动,须将改动原因及改动内容上报并对改动部分作出说明,改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
九、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资格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学校将取消其调剂资格。
十、体检安排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复试费用
免费
十二、信息公开与复议
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调剂公告等招生考试有关信息。
学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将集中公示最终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或发现其它不符合招生政策的行为,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巡视督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712-2360096;邮箱:hbeuygc@163.com。
十三、其他事项
1.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及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12-2345490
咨询QQ群:1091786188
湖北工程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6年3月23日